浙江杭州市临安区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公告
为全面提升区域法治化水平,扩大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建设的参与和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临安,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聘任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区级(含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法律工作从业人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业工作代表;
3.市民群众。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临安区户籍或者在临安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
3.关心、支持法治临安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法治监督能力;
4.熟悉区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梳理、总结并反映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职责
1.参与法治临安(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法治监督、督察、调研、论证、暗访、征求意见、评审等工作;
2.受邀列席政策制定、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相关会议,或参与相关活动,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3.参与法治临安(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法治临安(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结合日常工作、生活以及办事体验,广泛收集所在区域所在行业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法治临安(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民情民意,以“直通车”形式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5.参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其他法治监督、执法监督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
申报方式:点击附件下载《临安区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填写后于6月10日之前将申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及资格证书以扫描件或者拍照的照片形式一并发送发至hzslaqwyfzqb@163.com,或纸质件送至临安区司法局204室。
(二)审核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确定拟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批准后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示。法治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人:汪玮、蒋琳
联系电话:63922518,61085083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460号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临安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杭州市临安区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docx
杭州市临安区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