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黔东南雷山县补充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10人简章

来源:雷山县人民政府 2023-06-04 11:22:13

雷山县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有效衔接,结合工作实际,经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雷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10名。为使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雷山县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雷山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雷山县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雷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配合协助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附件1《雷山县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含党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23年7月应届毕业学历人员),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职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2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5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退伍军人身高可放宽至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和报酬

根据相关规定,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派遣至雷山县公安局服务人员,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建立劳动关系后,聘用人员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等制度条例进行管理。

(一)岗位职责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留置专业看护及相关勤务工作。

(二)报酬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资待遇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待遇执行(目前,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月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780元,两项合计为3780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增长机制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雷府办发〔2018〕28号)文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9:00时至6月7日17:00时止(3天)。

2.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业务部(雷山县龙头街道城南社区7栋1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费:100元。

注意: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职位一览表》、《雷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报名、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均委托雷山县人民政府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现考生在参与招聘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报名资格初查

报名资格初审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主要是对照报考条件,对前来报考的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检查证件的真实性,初步判断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书(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④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原件1份;

(2)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规定的条件及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复审主要由雷山县公安局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四)考试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考的考试形式主要有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体能测试作为判断考生是否具备本次招聘岗位的所要求具备的身体素质的依据,其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内。

1.体能测试

经报名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9日上午9:00,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雷山县大广场运动场集合进行体能测试。如因天气、工作计划有变动等原因导致体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则另行通知。

考生本人要确保自己身体符合参加测评项目的条件,如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0秒,单次确定成绩)。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经体测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

经体测合格后的考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如达到3∶1及以上比例的,按照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未达到3∶1及以上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业务部,领取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9∶00—17∶00。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为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业务部,领取时间:2023年6月19日9∶00—17∶00。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50%+面试成绩50%进行折算。

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及入围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1.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总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等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县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④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⑤不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⑥经县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无异议的人员,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咨询电话:0855—3338805(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855-3332244(雷山县公安局政工室)。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5-3331010 (雷山县纪委监委)

(三)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雷山县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职位一览表.docx

附件2.雷山县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docx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