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绍兴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名单公布
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复核入围人员名单公布
现将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复核入围人员名单给予公布(见附件)。
根据《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定于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对入围资格复审复核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复核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0日上午8:00-12:00
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二、资格复审复核应提供的材料
1.入围资格复审复核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复核时应提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学位证书。202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此外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应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5.应聘人员现为上虞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委培生的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应聘(30日内有效)的证明。上述证件或资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6.《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等材料:
绍兴市上虞区融媒体中心新媒体艺术(0097)岗位须提供:记者证或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或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文件)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奖励证明。
三、资格复审复核的办法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资格复审复核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绍兴市上虞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书记员(0095)岗位还需达到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绍兴市上虞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书记员(0095)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超过入围资格复审复核比例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接通知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提供的材料到上虞区人力社保局1003室进行资格复审复核确认,合格的递补人员可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人员因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将不再递补。
四、其他要求
考生务必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参加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1: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复核入围人员名单公布.pdf
附件2: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书记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复核入围人员名单公布.pdf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