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拟向市内外公开选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选聘岗位及人数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四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范围、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范围
深圳市内外范围内符合选聘及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3.不得应聘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4.年龄、年限及获取资格条件截至2023年6月12日。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公示、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龙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请以“选聘报名+姓名”命名。
3.报名邮箱:lhqrmyy@szlhq.gov.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27744767。
4.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务必清晰真实,并于面试当天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报名材料包括: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关于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要求:
应聘人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即1973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12日。
6.关于专业的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要求一致,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通过初审的,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人选
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华区政府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
(九)入职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十)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