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5人简章

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2023-06-14 10:03:39

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不具备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6月25日8:30—6月27日18:00。

查询时间:6月25日8:30—6月28日15:00。

报名网址: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rzsfxx/index.html#/index(登录报名系统后务必将页面网址添加到收藏夹备用)。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6月28日15:00。

本次公开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8:30—6月28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6月27日18:00前将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zsf123@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8221826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8:30—7月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笔试方法和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还须提交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个人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3—8221826、0633—8771906。

附件1: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日照市教育局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日照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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