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医院业务发展和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经党总支委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范围和条件
岗位 |
专业 |
数量 |
条 件 |
精神科 医师 |
临床 医学 |
2 |
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医师执业证。 通过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取得中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 |
药械科 |
中药学 专业 |
2 |
2021、2022、2023年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
彩超室 |
影像专业 |
1 |
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诊断优先。 |
心电图室 |
影像专业 |
1 |
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诊断优先。 |
护 理 |
护理学 |
2(男女各1人) |
25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证或成绩单; 有本科学历、中级职称、精神科护理经验其中一项可放宽至30岁。 |
心理咨询科 |
心理学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心理咨询师证,年龄45岁以内。有心理治疗师证优先。 |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3、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将在市卫健委全程指导下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下午6点。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照片需上传至报名表中),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学历证书包括各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将名称改为“姓名+专业”发送至邮箱ajwrsk@163.com。
拟定于2023年6月下旬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如缺少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时间拟定于6月底,具体时间关注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岗人员。试岗时间为1个月,由所在部门进行综合技能考核。
试岗期间发放1200元生活补助。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试岗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05】19号)规定标准。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试岗期间无法适应岗位要求者,经科室出具意见,不予聘用。
(四)公示
按照试岗、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拟招聘人员要服从医院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六)待遇
1、精神科医师岗位为急需紧缺岗位,试用期满经科室提出意见,报请院党总支委会研究后,可参照现有在编人员待遇发放。
2、除精神科医师岗位外,其他岗位按照基本工资2000元/月+科室绩效+其他津补贴发放。
本公告由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0372-3318036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372-5950702
医院纪检监察室0372-3318098
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