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江华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警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协警的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协警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协警岗位1(3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限男性,身高在165以上;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含)文化程度,具备与协警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C1及以上驾驶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6.聘用后,服从分配。
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协警工作经验者优先,以上人员均由法警队统一管理调派。
(二)协警岗位2(2名,其中1名协警工作地点为码市镇码市人民法庭)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7.聘用后,服从分配。
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有B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以上人员均由法警队统一管理调派。
二、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及地点:工作日期间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1室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46-2311439,19807465293(陈)。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5日。
2.提交资料: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退伍军人相关证明、协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及电子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能测试: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3项,其中有2项达到规定标准为合格。测试标准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
4.体检: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才能成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
5.考察及公示:由本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工资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不予聘用。
协警薪酬待遇工资标准参照本院现有同岗位临聘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