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厦门市汀溪水库夏季招考简章

来源:厦门考试测评网 2023-06-16 09:24:44

厦门市汀溪水库2023年夏季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简章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厦门市汀溪水库招考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优秀人才,充实单位各相应岗位。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7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人数、招考岗位及招考条件详见《厦门市汀溪水库2023年夏季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3年6月 16日至6月29 日在厦门考试测评网(http:// www.kscpzx.com)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6日9:00至2023年6月29日17:30。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考平台(https://www.kscpzx.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规定上传《厦门市汀溪水库2023年夏季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累计满2年社保缴纳证明、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尽早上网报名,防止出现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错失报考机会。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报考成功后,登录报考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以重新提交。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3年6月30日12:00前通过咨询电话(0592-5079565)进行沟通。

4.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届时将通过报考平台(https://www.kscpzx.com)发布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本次设置4个辅助管理岗位考试只采取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4个辅助管理岗位主要考试内容为水利基础知识(占70%)+行政测试能力(占3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总分100分。每个岗位及格分数线为50分,50分及以上者按岗位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不足1:1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3.笔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关注厦门考试测评网。

(六)资格复查、体检与政审考核

1.资格复查:体检前,我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政审考核前提交;若政审考核前还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或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由招考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准许给予一次复检,复检医院由招考单位指定,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考核。用人单位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学校、村(居)委会或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政审考核结束后,对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厦门考试测评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岗位技能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岗位技能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辞退,所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分数从高分依次递补;首次签订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其中第二次续签3年至5年劳动合同,第三次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三、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表中学历要求“XX”含XX及以上学历,如“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35”系指“35周岁及以下”。表中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 6月29日,如:“35”系指1988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非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持上述学历报考人员最迟应于政审考核阶段提供书面认证报告,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照每个岗位合格线以上分数由高到底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考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空缺的名额,按照每个岗位合格线以上分数由高到底递补。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高校学生,不得报考。

(三)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考试测评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五)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六)不适应岗位要求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考成绩有效期1年半(从录取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因辞退或试用期岗位技能考核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每个岗位合格线以上分数由高到底递补。

(八)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汀溪水库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592-7152301,联系人:苏先生、方先生。

附件1:厦门市汀溪水库2023年夏季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厦门市汀溪水库2023年夏季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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