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滨州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招聘41人公告

来源:滨城区人民政府 2023-06-17 10:52:21

2023年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滨城区卫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2023年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6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滨城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滨城区外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卫健部门同意。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均应在2023年6月26日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6日11︰00—6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对应。(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6日11︰00—6月29日12︰00

滨城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6日11︰00—6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

报名成功人员务必于笔试前五天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年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法律及财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护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知识按岗位名称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滨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资格复审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缴费等相关事项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体检,否则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七、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滨城区卫生健康局0543-333637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

附件1:2023年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x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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