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临湘市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选调5人公告
临湘市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临湘市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使用编制及工作地点
选调岗位:村级财务管理
选调人数:5名
使用编制:全额事业
工作地点:镇(街道)财政所(长安财政所、五里牌财政所、云湖财政所除外)
二、选调范围
选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范围: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体、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财务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能吃苦耐劳,经常加班加点且有奉献精神。
(二)具备全额事业编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会类(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不限专业),经单位推荐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会计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五)选调条件有关说明。
1、选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工勤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
2023年6月16日通过临湘市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临湘市人社局二楼西大厅现场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6月28日(限工作时间)。考生填写《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编制卡,现编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证明(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临湘市财政局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临湘市财政局统一制作发放。
(四)考试
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考试委托临湘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临湘市纪委监委、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编办、临湘市财政局参与,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有基层经管中心从事村级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再相同,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毒检项目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临湘市财政局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家访、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七)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面试成绩、拟选调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
(八)调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经临湘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临湘市财政局按程序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流动调配及有关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还原单位。调入人员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通过参加遴选等方式调离临湘市财政局。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以及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临湘市人社局、临湘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陈股长 13707401339 李股长18773031985
监督电话:0730-3730708(临湘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