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招聘方案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06-20 14:44:2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单位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以下简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输出医院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依托医院为贵州省人民医院。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是我国儿童先心病、血液、肿瘤和发育行为儿科领域最高水平的中心之一,2017年,获批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贵州省人民医院是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卫生健康委主管的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

2022年10月,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正式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并于2023年4月正式运行。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与贵州省人民医院将强强联合,把先进的医疗技术、管理模式、学科建设、科研发展、人才培养路径等带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打造区域内优质医疗服务高地,将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建设成儿童医学、科研、教学一体化中心、国家三级甲等儿童专科医院和国家区域性儿科专科诊疗中心,全面达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定位与发展水平,立足贵州,辐射西南,打造西南片区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整体带动提升贵州医疗服务水平提升。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公告委托贵州省人民医院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招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在所报考单位和岗位安心工作。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对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时,规培方向须与二级学科方向一致,不一致则不能报考。

2023年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参加结业考试证明材料,并在考察环节时提供规培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若当年规培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具备聘用资格,后续不予聘用。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10.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者,不作外语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guizhou.gov.cn)、贵州省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gz5055.com)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6月29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招聘方案。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

应聘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http://pta.gzsdata.com/site/JfaUVb),进行注册报名。应聘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30日9:00至2023年7月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要求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招聘岗位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要求的,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需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4)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7月3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成绩单、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6)非应届毕业生须在“工作经历”栏填写毕业当月至报名之日的所有工作经历或情况;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7)应聘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8)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9)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情况,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2)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最高学历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3)辅修专业不能作为《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报名。

(4)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3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招聘考察环节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5)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岗位专业要求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要求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的,该一级学科和专业类下所包含的二级学科或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后面附有括号的,按照括号外的专业名称审核。岗位专业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国(境)外留学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3.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9:00至2023年7月4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30日9:00至2023年7月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名期间(2023年7月3日17:00前)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自行改报岗位或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17:00后)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023年7月4日12:00前进行修改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但不得再改报岗位。

2023年7月4日12:00后至2023年7月4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4日17:00前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人。未按期确认缴费者以及缴费未成功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2日9:00至7月13日17:00前往“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6.资格审核咨询电话(咨询报考专业、报考条件等问题):0851-8592620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注册、准考证打印等相关技术问题):0851-88236875、0851-88341380

(三)笔试

笔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范围:主要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础知识,以上考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相关培训。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作答形式。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过程中,如有违反考场纪律、作弊者,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处理。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guizhou.gov.cn)和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专业技术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有效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有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或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的岗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CET-4或CET-6成绩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备国外学历人员外语不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CET-4成绩单。

(5)报考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结业考试证明材料原件,并在考察环节时提供规培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如若当年规培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6)放宽年龄人员须提供与符合放宽条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8)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6)(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9)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3.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提供材料不符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并提交委托书。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面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安排及时间、地点在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贵州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贵州省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监督电话:0851—8593798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六、未定事宜,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载)

1.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2.同意报考证明.doc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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