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60人公告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3-06-21 13:54:17

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满足市中区医学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推动全区卫生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023年计划招聘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博士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硕士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4年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研究方向相符或相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八年制博士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八)医师需要取得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九)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材料确有困难者可在体检时提供。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研究论证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待遇

1、薪酬待遇。参照省内同等三甲医院核定工资薪酬。

2、住房福利。自录用起,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提供市中区城区内面积120㎡、100㎡左右的新建精装房一套。享受住房政策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15年。不满15年的违约情形由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本次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相关政策按《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市中委〔2022〕36号文件)执行。(因已配套住房,不再同时享受人才政策中的购房补贴、安置补贴。)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0日11:00-7月18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方式:可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http://www.zzszq.gov.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应聘信息,上传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等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3年7月1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0日11:00-7月18日16:00

审查方式: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0日11:00-7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zszq.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7月19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qlyyzzrc@163.com,并拨打电话0632-321188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7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本人须手写签字)。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专业面试前资格审查、体检前资格审查、聘用前资格审查,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博士、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予以公告。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采取答辩和专业测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工作组对人选进行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日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zsz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由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它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枣庄市招录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区卫健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632-321188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doc

附件2: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枣庄市市中区卫健系统区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枣庄市市中区卫健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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