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一线执勤备战力量,更好的保障峡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现实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办派员对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限男性)
若报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则按比例核减招录人数。
(二)招聘条件
1、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7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之间出生);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6)退役士兵,二级以上运动员,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不宜招聘岗位工作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好贴好照片,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7月20日(含双休日)
报名地点: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
报名材料:报考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1、时间:7月下旬,另行通知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核内容及分值:
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测试标准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标准(详见附件1),满分为70分。
提示: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参加。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4、面试
(1)时间:7月下旬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5、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6、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峡江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面试后组织进行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四、工作要求及待遇保障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实行上5休2,轮休制度。
1、岗前培训期内3864元/月,正式聘用后参照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每年按相关规定逐级递增,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上交。
2、政府专职消防员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所有人员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服装,每年安排免费体检,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须知
1、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条件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自动放弃的、不服从管理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发微信群消息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扫码进微信群。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咨询电话
0796-3675922(罗站长)
本公告由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