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昌吉学院招聘编制外专职授课教师公告
昌吉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授课教师公告(第一批次)
一、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有着64年的办学历史,2001年5月被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区属高等本科院校,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教职工1390人,全日制在校生32814人,设有16个二级教学单位,共74个本、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并与山东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建立了长期对口支援关系,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
专职授课教师是指受学校正式聘用,完成特定课程教学和研究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往届生、应届生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与应聘岗位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2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岗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须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一年内不能毕业的高校在读博士及硕士;
2.有违法违纪行为,包括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信息发布平台
在昌吉学院官网(www.cjc.edu.cn)及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线上报名、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10:00至7月9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均需网上报名,报名登录网址及安排另行公告
3.报名所须材料
上传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
(1)《昌吉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授课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
(2)《昌吉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职授课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5);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年应届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电子版免冠证件照(底色不限);
(6)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虚构内容。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流程和要求报名,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或未提交完整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5.政策咨询
岗位咨询电话:0994-232350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85-0991
(咨询时间:上午10:30-14:00 下午16:00-19: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核查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昌吉学院官网统一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官网面试公告要求及相关二级学院的通知进行面试。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试讲与面试两个环节,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政治素养、思想作风与综合素质等能力。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总成绩=试讲*60%+面试*40%
2.成绩公示
试讲与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总成绩、岗位排名、入闱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昌吉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昌吉学院统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可以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昌吉学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档案审查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档案转递,由昌吉学院进行档案审查,调档函统一由昌吉学院开具。档案已转递至昌吉学院且政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员
昌吉学院按照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通过昌吉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昌吉学院纪委、组织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经昌吉学院研究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间以学校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十)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昌吉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负责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994-2354053
八、薪酬待遇
专职授课教师年薪不低于14万元,社保、公积金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九、人事管理及激励
专职授课教师日常管理、聘期管理、合同管理及人事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执行。聘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确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专职授课教师给予以下政策倾斜和支持:
1.聘期中对表现优异、能力突出的优秀专职授课教师,在编制招聘及干部选拔聘任中可优先考虑;
2.可由学校代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专项工作贡献突出并经过评选的优秀人员,可按学校现有的奖励政策给予表彰奖励;
4.科研成果按照学校有关科研奖励规定执行;
5.聘期内根据学校周转房实际可提供临时教工宿舍,房租及有关费用按学校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十、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昌吉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公告内容不另行电话通知。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昌吉学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