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邵阳市新邵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新邵县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部分中小学学科教师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5名教师、其他中小学1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与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教师20名,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见《新邵县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基本原则和条件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
7.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在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邵县教育局网站等相关网站发布。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2.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附件3)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涉及恶意或虚假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电话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不接受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补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提前认真准备齐全报名所需的材料。不建议压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
4.报名人员按顺序准备好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需贴好照片3张,采用证件照,不允许修图),报名表内容填写需电脑打印。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海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A.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受理凭证;B.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C.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2023届教育类毕业生,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所有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岗位的拟聘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报责任自负。
5.相关说明及要求
①本次招聘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②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大类中任意一个即可报考。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类似但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认定。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③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④报考中职学校暂未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考生,自签订合同起两年之内须取得相应层次和本次报考相关专业的教师资格证。规定期限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各学科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含)5:1,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比例高于5:1时,先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入围名单,再进行面试,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方式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在上微型课后还需要考核一项技能展示,面试成绩由微型课占60%,技能展示占40%合成。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中小学报考语文考语文专业知识和写作;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它各岗位考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以上科目的难度与高考水平相当。职业中专专业科目(工业机器人、会计、建筑)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知识。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的,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需加试技能展示的科目,技能展示的时间为10分钟。面试内容为新邵县现行中小学(高一、初二、小五)相应学科教材。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亮分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方式详见《岗位需求表》。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如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五)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体检后放弃)的岗位,可递补一次。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六)考察
根据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情况向所在学校发出调档函,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教育局、县委编办等单位组织考核组对已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凭学校有效证明等报名的,考察前须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并不予替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造成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选择受聘学校与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生按综合成绩分科目排名,按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选择受聘学校或乡镇入围对象;入围对象分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受聘县直学校或乡镇(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失信放弃受聘的,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和引进人才考试。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为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前,本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在所聘学校服务满5年,未满服务期,不得流动,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辞职的按合同作违约处理。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如聘用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其他
1.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以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解释为准。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监督举报电话:
李颖川(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组织系统纪检组组长)0739-3608760
杨更祥(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0739-3666817
咨询电话:
人社局:卿 青 0739-3681035
教育局:谢小林 0739-3120098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