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沧州献县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来源:献县人民政府
2023-06-27 09:55:18
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解决社区工作者不足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共有招聘岗位2个,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献县户籍。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anxian.gov.cn/)面向社会发布《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2023年7月5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下午5: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录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献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社局二楼大厅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由县人社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7月12日,地点在献县人社局二楼大厅。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封闭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
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采取依次按中共党员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无故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献县乐寿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根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基本薪酬按《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标准表》(附件3)执行;绩效薪酬实行总量管理,核定办法为上年度12月份社区工作者人数×当前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指导线标准(每年16400元)的60%执行。再由乐寿镇人民政府制定的绩效薪酬分配办法确定个人绩效薪酬。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随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相应调整。其中,基本薪酬标准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应调整;绩效薪酬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指导线的调整相应调整。
社区工作者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予以落实。
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按照规定登记的,从次月起发放职业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不低于10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不低于2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不低于300元。具体标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23年献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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