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3人简章
来源:菏泽市教育局
2023-06-28 10:04:44
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件;
(四)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7年7月7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学位;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八)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能应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不能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有关要求,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条件后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学校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信息材料(如学历、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材料填报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审查时间:2023年7月7日9:00-18:00;
2.现场报名、审查地点:菏泽市特殊教育中心( 菏泽市八一东路936号)。
3.现场报名、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3年7月7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6)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上述材料中(3)(4)(5)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6)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2张(背面备注上应聘岗位+姓名)及电子版照片。
4.现场缴费时间:2023年7月7日9:00-18:30。
缴费标准: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5.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的通知,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或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考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由市教育局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准考证领取方式等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及有关信息。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参加笔试(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所报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相应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等有关事项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已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费。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1.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等进行查询。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学校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3年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菏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教育局网站(http://hzjy.heze.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岗位计划、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核等,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招聘学校:菏泽市特殊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530-7362380。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4.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聘用。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5.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30-5333168。
6.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530-5310387。
附件:
菏泽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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