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下属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根据德编办[2018]8号《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附件2中《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易程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其他 |
德清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驾驶员 |
1 |
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 以上 |
1、持有C1及以上驾照。 2、取得驾照时间三年及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3、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
驾驶员(大型客车) |
1 |
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 以上 |
1、持有A1驾照。 2、取得驾照时间五年及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3、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守时诚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认真主动,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能够适应服从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工作加班等情况;
5、德清县户籍(2023年6月30日前具备德清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6.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不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
7、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公车改革后自谋职业或单位安置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德清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武康千秋东街1号B楼0109室)。
3.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提供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二)资格审查
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统一面试(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另行通知。面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和优先条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德清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待遇按《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如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由单位申请,经批准,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进行递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0572-8063019。
附件: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