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招聘教研员4人公告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03 09:35:14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公开招聘教研员的公告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定于2023年面向全国招聘教研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相关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初中英语、中学历史、中学生物、特殊教育教研员各1名,共4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水平。
 
3.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如具有高级相关教师职称的可放宽到本科学士(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具有学校中层行政管理经验者、校级领导优先。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7.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专业精神。为学生、教师、学校发展服务意识强烈、能理解岗位内涵职责和合理规划职业发展的专业意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精深,能深刻把握学科本质和学科思想方法原理,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优良成绩;在区域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不少于3次以上的区级及以上示范课或学科专业讲座;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不少于2篇的教学研究论文、主持过不少于1项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佛山市教育局官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报名工作由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初审
 
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查报名人员本专业的学科素养、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另行在佛山教育局官网公告。
 
2.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成绩划定合格线,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划定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公布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组织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体检,无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的,由市教育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拟聘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佛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在聘证明、社保缴纳明细等材料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发现存在影响聘用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市教育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电子邮箱(fssjyjjxyjs@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按“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报名岗位+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
 
2.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接受普通高等教育以来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
 
6.与岗位要求有关的业绩、荣誉或其他材料。
 
以上1项须提供电子文档和签字后的扫描件,2项提供电子文档,3-6项提供PDF格式原件扫描文件。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报名首日(即2023年7月6日)。
 
(五)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告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单位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应聘者应诚信应聘,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有关事项公布和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佛山市教育局网站,请密切留意。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383575。
 
八、纪律监督
 
佛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跟进并监督。
 
附件:1.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专业要求
 
2.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表
 
3.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研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佛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2023年7月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