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35人公告
来源: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04 09:18:41
2023年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本次计划招聘治安管理辅助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2.具体详见《2023年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7月7日17时。
报名方法:报名者登录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插入电子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xq_gafj@163.com。
2.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南浔区年丰路1388号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大楼603室。
报名及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
(1)《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打印2份,并携带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应学历证书需于发布公告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线验证报告;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退役军人等其他相关人员需提供退役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将对考生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现场发给准考证(即盖有资格审查合格章的报名表),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5倍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考试办法详见附件3。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五)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本单位同一职务序列符合条件的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为提高招录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聘用或聘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下次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发布前,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递补招聘手续。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区财政保障,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辅警的不同岗位类别及工作强度等情况,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各科目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答题纸等,或者带出考场;作弊、协助抄袭;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六)对招聘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一览表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七)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原则上由分局政治处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九) 本公告由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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