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40人公告
来源:日喀则珠峰党建网
2023-07-05 15:19:53
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对象
(一)遴选单位
日喀则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遴选对象
1.日喀则市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日喀则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七级管理岗位以下领导职务,七级以下职员。工勤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卫生、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跨系统报考。
本次公开遴选,不涉及身份转变。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只能报考行政或参公岗位;属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只能报考事业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副高及以上医疗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公检法司单位人员,寺管会、县(区)纪委副书记参加此次公开遴选需征求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11.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日喀则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或部门中的一个职位(详见《职位计划表》)。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日喀则市公开遴选报考人员编制确认函》原件。报名一律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一寸照片3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
5.报名资格审核:2023年7月15日—7月17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职位遴选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当说明理由。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拟遴选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6.领取准考证:2023年7月18日—7月19日,考生准考证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领取。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卷总分值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1.按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职位规定比例的,可继续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与组织能力、协调与决策能力和拟遴选职位所需的其他能力。
4.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5.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对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体检
1.体检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
1.遴选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集体讨论,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
(八)办理手续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遴选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特别提示:对不诚信报考或在面试、考察、体检、试用期等环节中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原单位,记入诚信档案库。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需向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
联系地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南路17号(日喀则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联系电话:
0892-8820426 8820476
附件:
中共日喀则市委组织部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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