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亳州涡阳县普通高中新任教师招聘25人公告
来源:涡阳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3-07-06 09:49:21
涡阳县2023年普通高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涡阳县2023年普通高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涡阳县2023年普通高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核准,涡阳县2023年普通高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2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及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gy.gov.cn/XxgkContent/showList/779/124007002/page_1.html)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14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政策、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7月14日8:00--7月1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报名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用人单位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18日下午20: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至7月19日上午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19日下午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名确认
1.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19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和防返贫检测系统内脱贫户或监测户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3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涡阳县教育局人事股(涡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北楼4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防返贫检测系统内脱贫户或监测户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低保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0日15:00—17:00前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于7月20日 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于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32846.html)。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1日8:00- 7月22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涡阳县教育局人事股(涡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北楼4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合成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将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布。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按2: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提前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
1.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打印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专业测试
具体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涡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与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聘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涡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涡阳县2023年普通高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后续信息将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gy.gov.cn/XxgkContent/showList/779/124007002/page_1.html)统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558-5379333(涡阳县义正书院高级中学)
0558—7220028 0558-7223817(涡阳县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7217535(涡阳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58-7222079(涡阳县教育纪检监察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涡阳县教育局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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