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韶关翁源县招聘教师(第二批)暨选聘教师72人公告
来源:翁源县人民政府
2023-07-06 10:30:32
翁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暨选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编委批准,我县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园)教师共68名,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选聘外县市在职在编教师21名。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教师招聘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教师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从外省、市、县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及年龄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翁源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表》、附件2《翁源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录用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8年、2019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在读的非2023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9.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有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青年人才,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四、报名
(一)本批次公开招聘教师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应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8:30起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5:00止,登录我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wyjseczp2023/)报名,报名时间结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起至下午5:00止,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需上传的资料
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院校相关部门盖章的成绩表、毕业证、学位证、“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10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三)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资料。
2.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6),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四)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核
本批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告后,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提交如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院校相关部门盖章的成绩表、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服务期满三年内(2020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5日)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所有报考者资格审核时均需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五)选聘在职在编教师
参加选聘的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2,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由于选聘人员为在职在编教师,需先提交原件审核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参加选聘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现场报名并提交如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①《翁源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5),贴相片;
②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
③加盖公章的纳编文件复印件或当地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④所任教学校出具并由当地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单位公章);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岗位条件、学历层次等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或非本人亲临现场报名者,不予报名。所有填报和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和选聘在职在编教师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岗位B01至B15的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公开招聘教师岗位A01、选聘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须知: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三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幼儿园教师岗位分数线为55分,其他岗位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予进入面试。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结束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如有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者在规定时间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三)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要求等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二)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聘在职在编教师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选聘教师为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如我县中小学无中级岗位则先聘任在初级岗位,待中级或中级以上岗位有空岗时,再进行相应的职务聘任。录用后应在翁源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事项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一、其他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生因参加培训机构培训产生的问题与我局无关。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
监督电话:0751-2860879
附件4:翁源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翁源县教育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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