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娄底市政协研究室下属二级机构政协云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娄底市政协研究室下属二级机构政协云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政协系统(含政协委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娄底市政协云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全市政协系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过政协委员、熟悉政协业务、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到所属政协组织盖章证明;
8.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新提拔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公开选调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公开选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出具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娄底人社网、娄底市政协官网发布公告,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娄底市政协办公室人事教育科201室(娄底市乐坪大道500号)。
3.报名方式:选调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按照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数码摄像等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现场须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①携带《娄底市政协云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到娄底市政协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娄底市政协云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并找相关部门盖章(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②报名人员必须根据选调岗位要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
③报考条件详见《娄底市政协云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4.资格审查:由娄底市政协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包括网上毕业证查询),市政协办公室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收费标准:报名考试均免费。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市政协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领取(考试前电话通知),过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开考比例: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最低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量120分钟。
3.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按选调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作为并列人员进入面试)。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情况,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评委4人,单位评委3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
1.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其它原因未能参加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同意后,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选调人员体检范围。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选调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选调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 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
(七)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娄底市政协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现象。
2.选调单位要严格规范开展选调各环节工作,确保稳妥有序,市人社局及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调工作的监督。
3.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娄底市政协云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娄底市政协云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1—3政协娄底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