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5人公告
来源:昌都市-芒康县政府新闻网
2023-07-10 11:10:33
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庭审规范化要求,确保各项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5〕23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试行聘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法发〔2007〕19号)精神,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昌都芒康县籍应、往届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聘用制司法警察(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5名聘用制司法警察,从事院机关安保、乡镇人民法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等与安全保卫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疾病或残疾)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拥有西藏自治区昌都芒康户籍或系西藏自治区昌都生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3.身高在1.70米以上;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残疾、无色盲、面部和手臂着短袖服装裸露部分无纹身,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5.在部队服役期间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或担任过班长的退伍军人优先聘用;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体能、心理素质测评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者优先聘用;
6.愿意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含2个月试用期)。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2.报名地点:芒康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需到报名地点报名,免收报名费。
4.报名资料:考生需填报《昌都市芒康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芒康县人民法院党组负责,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的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具体时间待确定)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1.笔试及体能测试(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法律常识、写作能力,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参考书。时间120分钟,总分60分。
(2)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身体素质和体能水平,总分40分。体能测试项目分为:800米跑; 俯卧撑; 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
2.面试(100分):面试时间大致在笔试之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最后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为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后,按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2.体检要求: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芒康县人民法院委托考生服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昌都市芒康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做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补录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
(五)录用
1.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名单确定后,在芒康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芒康县人民法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司法警察薪酬待遇参照本院正式司法警察及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根据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聘用制司法警察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补助、工龄工资组成,用人单位按规定交纳五险。
1.基础工资为每月5000元。
2.出勤岗位津贴、加班补助参照正式司法警察按个人每月工作实际发放。
3.工龄工资的计算方式:
(1)工龄工资按聘用制司法警察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累计;
(2)聘用制司法警察的工龄以从事本院司法警察工作的年限起算,曾在其他单位工作的年限不能累计计算为聘用制司法警察工龄。
4.聘用人员不办理纳编手续,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统一集中安排住宿,家在县城内的不予提供住宿。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联系单位:芒康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95-4548389
举报监督电话:0895-4548389
西藏自治区芒康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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