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嘉兴市第三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来源:南湖区政府网 2023-07-11 17:07:47

2023年嘉兴市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嘉兴市第三幼儿园是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了吸纳优秀的幼教人才,满足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嘉兴市户籍的幼儿园在职老师;
 
2.嘉兴市户籍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获区优秀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名师及以上荣誉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并免笔试。
 
4.在职教师需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证明(可参照附件2)。
 
5.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涉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6日,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40220412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照片或PDF):
 
(1)2023年嘉兴市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
 
(3)户籍证明(户口本)
 
(4)学历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7)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相关证明(可参照附件2);
 
3.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4.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按照1:3比例开考,不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内容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由嘉兴市第三幼儿园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7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网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第三幼儿园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
 
咨询电话:18967303220,联系人:龚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
 
附件1:2023年嘉兴市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
 
附件1、附件2.docx
 
嘉兴市第三幼儿园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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