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13 09:19:54

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是由宁波、嘉兴两市人民政府联合设立的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机构,现为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杭州湾跨海大桥运营、养护工作的监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桥梁工程

专技十二级

1

桥梁养护管理等

①专业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本科: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交通工程;

研究生: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②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桥梁、公路管理方面工作经历,具有工程技术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党政综合

专技十二级

1

综合党务政务工作

①专业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本科: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哲学、逻辑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社会政策、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学;

研究生: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

②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正式党员,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具有哲学社会科学、新闻、法律或经济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备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至7月24日16时。

2.报名方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至7月26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4.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5.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至8月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至8月13日1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单独“面试”形式进行。如该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大于20人,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如该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小于等于20人,则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初定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公布。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即岗位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20:1时),届时该岗位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超过20:1,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2)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0862。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0863。

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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