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海洋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13 09:21:17

宁波海洋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报市发改委同意,宁波海洋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海洋研究院为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工作职责是:为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前瞻规划与评估;建立海洋科技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海洋大数据、样本、技术咨询与服务;开展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应用型科技研发;遴选海洋科技成果进行中试、应用和推广,创办科技型公司;建设海洋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涉海学科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承接国家海洋局、宁波市涉海职业培训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海洋科普研学

1

从事海洋科普课程和研学旅行产品开发等工作。

旅游管理、海洋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下。

海洋经济政策咨询研究

1

从事海洋领域发展政策、海洋与海岸带综合管理、海洋经济决策咨询和战略规划研究等工作。

海洋事务、区域经济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下。

海洋资源环境研究

1

主要开展海洋资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以及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论证等技术咨询。

海洋生物学、生态学、海洋地质、海洋测绘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下,能够长期从事外业调查工作,适合男性。

海洋生态修复技术

1

主要承担海洋生态损害调查、海岸带生态设计、海洋生态系统评估等工作。

水产养殖、海洋生物学、水生生物学、有机化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下,能够长期从事外业调查工作,适合男性。

备注: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35周岁以下指1987年7月12日(含)以后出生。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至7月24日16时。

2.报名方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宁波海洋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至7月26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海洋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初审通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将在宁波海洋研究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才能参加技能测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产生考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技能测试。现场发放准考证。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的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后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出来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于技能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海洋研究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技能测试的入围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海洋研究院网站上公布,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海洋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核结果依次递补。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路358号。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13685857477,联系人:洪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77。

宁波海洋研究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宁波海洋研究院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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