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同意,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系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加挂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宁波市物联感知中心牌子,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主管部门政府数字化转型、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的规划、政策、标准规范的前期研究;承担政务信息化相关项目建设方案、绩效评估的技术咨询;承担政务应用系统、应用支撑体系、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治理和挖掘分析、应用创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大数据中心有关技术支撑、管理及市信息化集中机房等有关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物联感知体系建设标准起草制订、数据统筹使用、指导建设运营等行政辅助工作;做好区县(市)和市级各部门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技术指导;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电子政务的技术保障等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操作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
大数据与物联网 |
专业 技术 |
1 |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应用系统开发、网络安全管理、大数据分析、物联感知管理等。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技术、大数据科学与工程、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数据科学、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数据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物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仪器仪表工程、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网络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技术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至7月24日16时。
2.报名方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至7月26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4.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5.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至8月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至8月13日1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大数据与物联网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初定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大数据与物联网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大数据局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的对象。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或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替补。
4.操作技能测试
操作技能测试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上机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操作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操作技能测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名额不替补。
5.成绩
考试总成绩大数据与物联网岗位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0%、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的2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大数据与物联网岗位面试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和操作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大数据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大数据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74-89185809,89182286,联系人:徐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4099。
宁波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