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市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招聘26人公告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2023-07-14 10:12:39

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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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符合乡镇特点的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3日核准备案,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组织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

浠水县13个乡镇(含托管到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白莲镇)共招聘26名乡镇综合执法工作人员(详见《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于2023年7月13日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浠水县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xsrsks.rzv5.com)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9:00至7月23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23日17:00准时关闭。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表》中的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具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详见附件5)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1.招聘单位审查资格期间,报考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2023年7月15日9:00至7月24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脱贫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凭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网址及有关事项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另行公告。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技术服务咨询电话:400-8086-755,0713-4285878。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类别:按综合管理类(A类)设考,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3.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及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予以公告。笔试按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任意一科或任意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下载《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并签字确认后,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办法。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

享受加分政策的上述考生应填写《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核表》(附件4),连同本人身份证、服务期满证书、考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成一个文件,须在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后于7月25日至7月26日期间发送至电子邮箱775856157@qq.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字样,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0713-4253388)。加分申请发送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及时电话联系。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审核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公示加分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报考ZF01、ZF03、ZF09、ZF11、ZF25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不享受加分政策。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考察报告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七、聘用

(一)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三)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咨询电话:0713-4229950(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

0713-4253388(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4285878(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附件1: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3: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 浠水县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审核表.docx

附件5: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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