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廊坊永清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来源: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3-07-14 15:11:08
永清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县直党群序列、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其中县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5名,县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永清县2023年县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永清县2023年县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4日至2005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14日。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
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四)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
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http://47.93.208.246:8888/login/80b4a57bf8c1c872
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1、报名时间:7月17日9:00-21日17:00;
2、审核时间:7月17日9:00-22日12:00;
3、交费时间:7月17日9:00-22日17:0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再组织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二)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名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交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交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向规定的邮箱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审核材料包括: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在8月1日前报考党群系统岗位的发送至电子邮箱:yqzzbgbz@126.com,并致电0316-6624318。报考政府系统岗位的发送至电子邮箱:yqxsydwzp@126.com,并致电0316-6696963。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考试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7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时间:7月29日上午。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8月2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
5、进入面试人选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于8月8日—9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残疾人”岗位的人员,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属“基层项目人员”的,应与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掌握的名单一致;
3、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三)面试
1、8月17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8月19日,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外聘,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高的人员,笔试成绩高者,若再相同,进行二次面试。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8月22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体检
9月4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八、特别提醒
1、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公告发布后,如有新的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中共永清县委组织部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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