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邢台日报社选聘10人公告
来源: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18 10:26:34
邢台日报社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赋予市属医院、高校等单位人才招引自主权的通知》(邢才办[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社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实际工作需要,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聘单位有关情况
邢台日报社是邢台市委的新闻机构,是党的宣传思想阵地。《邢台日报》是市委的机关报。邢台日报社为市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4日-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品行良好,遵章守纪,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邢台日报社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日报社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4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为2023年7月31日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信息
2023年7月17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网(邢台日报社官网)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8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邢台日报社人力资源部(邢台市襄都区南园街2号)。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奖项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4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供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奖项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附件3)。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字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名考生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测评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超过5:1时,进行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分为笔试和实际操作。根据岗位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按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5: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报考比例未超过5: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专家组成测评小组,采取面试的方式对参加选聘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测试重点是对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考核。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烈士子女或配偶;2.有相关优秀获奖作品较多者;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4学历、学位较高者。
4.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日报社安排。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日报社对其从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网(邢台日报社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邢台日报社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为5年。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此次公开选聘工作,对在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3129933邢台日报社人力资源部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319-3699578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邢台日报社负责解释。
邢台日报社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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