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70人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方招聘计划表(附件一),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岗位名称 |
工作单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岗位简介(要求) |
基础勤务 |
各派出所 |
40人 |
男性 |
1、面向社会招聘(含应届生),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 2、常态化参与路面巡逻、协助处警、分析研判、勤务指挥、监所看管、秩序维护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夜间值班、倒班。 |
交通勤务 |
交警大队 |
20人 |
男性 |
1、面向社会招聘(含应届生),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 2、常态化参与道路执勤、交通指挥、路面疏导、交通违章信息采集、酒驾查处等室外勤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夜间值班、倒班。 |
路面执勤 |
交警大队 |
5人 |
男女不限 |
1、面向社会招聘(含应届生); 2、常态化参与路口交通疏导、非机动车违章查处等室外执勤工作,参与夜间值班、倒班。 |
综合助理 |
按需分配 |
5人 |
男性 |
1、该岗位需参与夜间值班、加班,特定时间需参与室外勤务; 2、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统筹协调、和PPT制作能力; 3、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 4、同等条件下,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宣传等相关专业以及有政府部门、报社撰写等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
合计 |
70人 |
以上岗位录用后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可能会进行部分调整 |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7日期间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五)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六)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七)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八)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国家和省、市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3日报名方法: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电子报名表。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25日
(上午9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至16点30分)
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地点: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北门(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学林街1616号)
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2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无法提供者将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本人个人征信记录一份(截止时期至2023年7月,具体查询步骤详见附件三)
6、本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以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份。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 |
女子组 |
||||
项目 |
标准 |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未达合格线的考生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合综合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
政治考核标准和程序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进行。
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最终录用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人才储备库,如后续出现同类招聘岗位人员缺岗情形,可从储备库中择优录用,若无合适人选,名额可以空缺。储备库有效期自本次招聘拟聘用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并且在6个月内。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
(六)咨询电话:0571-87283067(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一: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doc
附件二: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