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海伦市委党校选调公告
关于中共海伦市委党校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满足党校发展需要,拟为中共海伦市委党校教研教师岗和教师管理岗公开选调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选调”原则,把优秀人才充实到中共海伦市委党校教研教师岗和教师管理岗工作岗位上来,为加快党校发展、优化教职工队伍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选调计划
中共海伦市委党校选调工作人员7人(其中,教研教师岗5名、教师管理岗2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可适当放宽专业和年龄限制,男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80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女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1.选调范围
此次选调面向海伦市城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研教师岗应为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能胜任党校教学、教研工作的人员(放宽年龄限制的教师可为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教师管理岗位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干部身份的在岗、在编人员。
专业范围:汉语言文学、经济贸易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政金融类。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及文字综合基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3)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4日—7月31日(8:30—17:00工作时间,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中共海伦市委党校3楼综合股,电话:0455-5779050;联系人:王晓敏。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中共海伦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由选调单位统一到编制管理部门审核。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二寸免冠照片3张。
(5)学信网学历认证1份。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该岗位选调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五、考试与体检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1)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
(3)笔试时间: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该岗位选调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教研教师岗参加选调人员的教学能力,教师管理岗参加选调人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教研教师岗位依据给定的资料完成现场教学,准备时间30分钟;教师管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体检
通过面试的选调人员,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公示阶段。
六、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合格人员进入聘用单位工作,人事关系、工资待遇按程序办理正式调转手续,编制落入中共海伦市委党校。
七、纪律及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此选调通知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海伦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海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海伦市委党校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