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波密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6人公告
来源:波密县人社局
2023-07-20 17:25:46
波密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安防工作的通知》(藏高法明传〔2021〕231号)要求及工作需要,波密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录波密县人民法院下辖4个人民法庭司法警务辅助人员6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有西藏自治区波密县户籍(西藏自治区生源);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服从组织安排;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7日出生);
7.自愿从事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8.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等;
9.愿意与波密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
10.具有驾驶资格,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
11.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3.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及流程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审定招录名单及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2.地点: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波密县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交本人近半年内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6张;
(2)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现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条件报名,自身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可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累计六次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7月27日
2.地点: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录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录环节。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于2023年7月28日—7月30日在网信波密、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波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波密县人民法院官方抖音上公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由纵跳摸高、田径两个科目组成,其中纵跳摸高采取一票否决制,纵跳摸高(≥265cm),纵跳摸高不达标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的考核;田径科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采取得分制,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田径科目弃权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考核。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执行。
(四)笔试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通过体能测试考核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成绩及时在网信波密、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波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波密县人民法院官方抖音上公布。笔试弃权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考核。
(五)面试
1.时间:待定
2.地点:波密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
3.根据体能测试考核通过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等,总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总分100分,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田径得分*30%+笔试成绩*40%+面试得分*30%+综合成绩加分。
综合成绩加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的配偶及子女综合成绩加5分。本人及家庭成员获得区级奖项的加3分,市级奖项的加2分,县级奖项的加1分。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波密县人民法院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原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波密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政审表》(附件2),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波密县人民法院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考察。
注意事项:
(1)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监护人、抚养人)、成年未婚兄弟姐妹;
(2)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近半年内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1张、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得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八)录用及公示
由波密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名单,在网信波密、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波密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波密县人民法院官方抖音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公示时间顺延。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由波密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九)待遇保障
1.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西藏自治区2021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保障,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学历工资、工作岗位补贴,扣除“五险一金”、40%绩效工资后每人每月薪酬预计5000元。
2.其他福利:
(1)提供食堂就餐;
(2)提供住宿;
(3)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陪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至少预留2个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招聘各环节中将电话告知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2.本次招录全程受波密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联系单位:波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咨询电话:0894—5422157
举报监督电话:0894—5422153(波密县委组织部)
0894—5423384(波密县委政法委)
0894—5424941(波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本公告由波密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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