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更好维护农高区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提升综合消防救援能力。根据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际,农高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队伍建设等工作。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现将直接辞退,应聘人员需体检合格;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无纹身;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八)无吸毒史;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一)全国各部队退役士兵(特别是消防队伍退役士兵),曾在消防队伍内的工龄可提高相应年龄上限;
(二)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三)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提高岗位年龄上限;
(四)具有B照驾驶证,会操作特殊车辆者优先;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因严重违反纪律、规模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七)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八)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九)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招录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录人数共计10人:
(一)驾驶员:3人、35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优先;
(二)通信员:3人、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三)灭火战斗员:4人、25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消防部队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五、招录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聘用合同两年一签)。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实地报名,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昌吉屯河路消防救援站(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外环路与屯河北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50米)。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全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涉及岗位如对相关资格证书有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 至 2023年8月6日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两日通知。
(二)面试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面试要求:
(1)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候考点,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考生需穿着运动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项目:仰卧起坐、俯卧撑、3000米;
(四)体检事项
1.根据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消防员体检标准;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由考生自行到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农高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原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入职培训
新招聘人员由农高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期间退出的,空缺名额可在同一岗位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培训期与试用期发放全额工资,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消防员相关优惠政策。
八、电话咨询
咨询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20:00
咨询热线: 0994-8326119
附件1.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