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简章

来源:天等县人民政府 2023-07-25 11:37:58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45周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本职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5.专业要求: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会计学类、建筑类、土木工程等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天等县天桃路76号 县国土大院办公楼二楼)

4.报名时须提供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面试:由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聘用形式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试用一个月,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待遇报酬

(一)工资待遇: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聘用工资标准,技术员月工资待遇为24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险待遇聘用期间,单位负责缴纳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规定险种单位部分,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费用来源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本简章由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振       

联系电话:0771-3521101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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