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气象科学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科研助理岗位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科研项目实际岗位需求情况,现就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数量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各类科研项目的辅助研究、实验设施运行维护、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
岗位数量: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科研助理岗位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聘用形式
科研助理岗位属于编制外聘用人员,非事业编制。
三、基本条件
(一)2023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优先;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满足相应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岗位条件,自愿应聘科研助理岗并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规章制度和科研助理岗位相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4日止。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将个人应聘材料发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邮箱:gx_qiks@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姓名+科研助理岗位应聘”字样。
(二)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2);
2.毕业生个人简历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
4.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三)面试及拟聘人员确定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人事处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通过对符合条件人员优先筛选后(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所需专业与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按照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未达1:3面试比例的岗位可按照实有应聘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聘用。
(四)体检
面试后,对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承担。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作出相应承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签订聘用合同,主要从事相关科研助理岗位工作。
五、待遇
科研助理的待遇标准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为受聘人员出具聘期鉴定意见相关材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为科研助理岗位人员提供满足科研需要的硬件环境,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可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并可根据项目研究贡献享受项目绩效。
(二)聘用人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三)聘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将立即解除应聘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科学研究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