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沧州市新华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人公告
来源: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3-07-28 10:24:46
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沧州市民族中学高中教师7名,沧州市第十六中学初中教师13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在编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和报名网站http://120.211.69.217:8040发布公告。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本科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应聘;实施免试认定取得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至8月4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时间至8月5日下午17:00。报名人员登录http://120.211.69.217:8040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等有关要求,已在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7-2029798,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3011332,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咨询。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3.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可调整到本岗位类别其他岗位。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均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笔试结束后,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三)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
2.报考师范类专业条件岗位的考生,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或“师范类”者,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册),且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
3.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4.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其责任。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分学科试讲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全部面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面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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