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方案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年度进人计划,经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并报经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黔西南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事业人员2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好本次考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考聘日常事务工作。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黔西南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聘事业人员2名(州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
1.黔西南州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在编在岗。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
3.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4.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3.截至2023年8月8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县级及以上医保局或医保中心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含抽借调、跟班学习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
8.报考职位专业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
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1)考生报考时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在专业要求所列专业范围内;
(2)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的以专业名称为准;若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的,只要其中一个与考聘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可以报名;
(3)如所学专业为旧专业,且在《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所对应的新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
9.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无违法犯罪记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若报考者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本人须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后方可报考;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6.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按《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存在回避情形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
五、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
xxgkml_5135118/)、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ybj_5135355/bmxxgkml_5135358/)发布公开考聘方案。
(二)报名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人事科)
地址:兴义市延安路57号4楼,联系电话:0859-3222954。
4.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盖章原件2份;
(4)近期1寸正装免冠彩色证件照6张;
(5)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或单位出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和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7)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承诺书原件;
(9)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原件。
5.报名要求
(1)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2)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四)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3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不得补领。
(2)领取地点: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人事科)(兴义市延安路57号4楼)。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由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和医保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8月20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ybj_5135355/
bmxxgkml_5135358/)上进行公示。
2.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面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ybj_5135355/
bmxxgkml_5135358/)上进行公示。
(8)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ybj
_5135355/bmxxgkml_5135358/)上公示。
(六)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考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3.体检(复检)由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开展体检。体检(复检)须在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八)公示和审批调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ybj_5135355/bmxxgkml_5135358/)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要严格按照《考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无论进入考聘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七、其他
1.《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人员工作方案》,由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本次考聘公告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
zfjg/zybj_5135355/bmxxgkml_5135358/)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59-3646685(州医保局办公室<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3228510(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2.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