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衡水滨湖新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来源: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07-31 11:36:49
  2023年衡水滨湖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乡镇中心校招聘教师岗位共34个,其中彭杜村乡中心校23个,魏家屯镇中心校11个。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至2005年7月29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7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含7月29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3年衡水滨湖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3.“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
 
  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报名、打印准考证入口:http://110.249.194.200:83。
 
  报名时间:7月31日09:00至8月5日16:00。
 
  缴费时间:7月31日09:00至8月6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随时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注意报名、缴费起止时间!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网上支付。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8月8日09:00至8月9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不使用多媒体设备,不使用教具、器材),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面试内容为滨湖新区现行中小学相应学科教育教材。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总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人选。
 
  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有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教育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依据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递补原则同上。
 
  (七)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对考生的考察政审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按前述原则递补人选。
 
  (八)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按前述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拟聘用考生持教师资格证书上岗。聘用考生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聘用关系,实行契约管理。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拔打0318-2896110。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技术咨询请拨打0318-2690078。
 
  附件:2023年衡水滨湖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衡水滨湖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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