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招聘工程师5人公告
来源: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3-08-02 16:34:16
2023年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工程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特聘工程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工程师。(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计算年龄截至2023年8月16日;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4日上午9点起至8月16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方法:
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dgzmtzp2023注册账号后,按网站指引流程完成报名。
3.报名上传资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
(4)要求对应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报名时间补齐资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报名系统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并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点至22日下午5点。
1.考试形式
(1)现场工程师、设计工程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40%+实操成绩的10%。
(2)前期工程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2.笔试
闭卷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分钟。
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入围者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按照实际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每人十五分钟,主要测试与专业相关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沟通协调等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实操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入围者进入实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操人员,不足按照实际人数进行实操。实操采用施工现场实操方式,时间每人十五分钟,主要测试专业技术知识、现场观察力、解决问题等能力。实操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5.公布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樟木头网(http://www.dg.gov.cn/zmt/)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
(四)体检
根据各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樟木头镇招录聘用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东莞樟木头网(http://www.dg.gov.cn/zmt/)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录取人选。
六、聘用管理
(一)聘用手续。确定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及试用期管理。薪酬待遇按照樟木头镇属单位特聘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实施。
1、试用期3个月(月薪6000元,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2、试用期结束后3个月为考察期(月薪8000元,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按考试综合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补充人员或重新进行招聘。
3、考察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工程师,正式聘用,享受镇府机关各项福利待遇,年薪按最新获取的职称证书确定,初级工程师年薪15万、中级工程师年薪18万、高级工程师年薪21万(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联系人:江小姐、黄小姐,电话:87711005。)
樟木头镇党建工作办
2023年8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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