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招聘10人方案
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26号)规定,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结合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医院简介
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隶属于河南省总工会,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医养康复、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等多位一体的省卫健委直管三级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59161.2㎡,建筑面积52084.4㎡,核定床位1000张,其中在建“医养康复中心”床位400张,在建面积51751.87㎡。先后多次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群众满意医院”等荣誉称号。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组织部,承担具体日常事务。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详见《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省总工会审核同意,在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站(网址https://www.zghnrc.gov.cn/)、河南省总工会网站(网址http://www.hngh.org/)和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官网(http://www.hazgh.cn/)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3日。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资料:《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附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近期免冠1英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人事科(郑州市农业路71号2号楼6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面试
1. 进入面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2.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1:3,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超过1:3则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全面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科研带教水平等内容。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河南省总工会网站和医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 面试成绩80分为合格线。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总工会网站、河南省职工医院(河南省郑州工人疗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河南省总工会提出聘用意见,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聘任后,在河南省职工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从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要求
省纪委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总工会直属单位纪委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56975098 (省职工医院)
监督电话:0371-65904373 (省总工会组织部)
0371-65904123 (省纪委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0371-65866495 (省总工会直属单位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