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济南市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考66人简章

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 2023-08-05 08:43:02
  2023年济南市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考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城乡社区工作力量,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济南市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录考试。
 
  一、招考范围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三)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纹身。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5日)。
 
  (五)本次招考设置两个岗位,即:面向社会招考岗位和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的定向招考岗。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1.面向社会招考岗位(以下简称A岗)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8月5日前取得),槐荫区户口(含集体户),以户口簿为准(户口迁入时间须在2023年8月5日之前,含2023年8月5日);目前在槐荫区街道、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实际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人员,户籍放宽到济南市。
 
  2.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的定向招考岗(以下简称B岗)应是2023年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六)为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高专业化程度和服务能力,对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以及有一定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本次招考笔试予以适当的加分。
 
  1.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对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
 
  2.目前在槐荫区街道、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实际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经街道认定后,笔试成绩加2分。
 
  3.笔试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进行计算。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八)槐荫区在职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报考。
 
  (九)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考66人,其中A岗43人,B岗23人。招考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通过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uaiyin.gov.cn)及公众号“公开招考信息网”发布公告。(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和公众号”)
 
  特别提醒:有关招考信息,请随时关注政府网站和公众号。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扫描二维码填报信息进行报名,报名端口于2023年8月8日9时正式开放。
 
 
  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9:00至2023年8月9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8日10:00至2023年8月9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登录指定报名网站,仔细阅读并同意《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近期无修复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白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同步上传证书电子版;符合目前在槐荫区街道、社区从事基层治理服务实际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人员,需同步上传《街道证明》(由相关街道出具),以及相关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与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经历相匹配)。不按要求填写的,退回考生修改报名信息,逾期未修改的审核不予通过。
 
  3.请考生报名时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姓名和身份证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及时完成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4.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完成招考程序的按照规定予以解除。
 
  (三)资格初审
 
  1.招考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2.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和《街道证明》,以及相关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与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经历相匹配)的电子版进行审核。未提交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采信。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政府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布。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招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8月8日10:00至2023年8月9日20: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笔试考务费40元/人。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考生在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时所填邮箱,自主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请关注政府网站和公众号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环节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形式进行。笔试不划定范围,为综合类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工专业基础知识、网格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为原始笔试成绩与笔试加分之和,其中笔试加分以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公布为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1:2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若任一岗位达不到1:2面试比例,则须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计划,同时将核减的计划增加至另一岗位,以确保总招考计划数不变;如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均达不到1:2面试比例,则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发布公告。
 
  2.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招考简章及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2023年济南市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无修复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白底);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街道证明》,以及相关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与基层治理服务工作经历相匹配);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以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公布为准)。
 
  5.经审查不具备招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本次面试为同岗位多考场进行,为最大程度实现公平竞争,采用“修正系数”办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7.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选岗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进入选岗范围的考生,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考试,考试形式另行通知,按重新组织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2.进入选岗范围人选按考试总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序,顺序挑选计划招考的街道岗位。选岗时名次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3.选岗过程中,个人自愿放弃的,当场签订《放弃录用资格声明》,选岗结束后,公示选岗情况,进入体检考察。
 
  4.选岗阶段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严格落实公开招考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
 
  1.体检应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考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岗位确认后,由招考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个人征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
 
  对因自行放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组织递补人员选岗(仅限空缺岗位),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在政府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管理和待遇
 
  (一)被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人员纳入全区社区工作者总量管理范畴,其他人员统一纳入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人才库,其考试总成绩有效期1年(自考试总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成绩有效期内,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出现空缺,按照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人才库中所有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成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
 
  (二)录用人员享受《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中专职网格员岗位薪酬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相关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三)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须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本次招考人员全部定岗网格,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八、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31-87589086
 
  0531-87589161
 
  0531-87589334
 
  九、其他
 
  (一)本次招考由济南新立达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全程办理。本公告由济南新立达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公开招考信息网”公众号公布,考生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生须保持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须及时致电招考政策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五)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8月8日10点至8月9日20点将证明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jnxldzkks@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0531-58989199进行确认。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减免办理期间,上传材料确有困难的,请拨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先行减免,事后补充材料。
 
  (六)本次考试与《2023年槐荫区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时间一致,请勿重复报名。
 
  咨询电话:0531-58989197(9:00—17:00)
 
  0531-58989198(9:00—17:00)
 
 
  附件1.2023年济南市槐荫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考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槐荫区委组织部
 
  中共槐荫区委政法委
 
  槐荫区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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