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郴州市临武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2人公告
2023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9〕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郴州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郴组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2023年临武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1.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2. 招聘公告及招聘各环节有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http://www.lwx.gov.cn/)和“郴州人才”微信公众号查阅。招聘各环节有关信息在临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wx.gov.cn/)和“郴州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本人户籍所在地为临武县;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4.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1)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居民群众反映好的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在职网格员、在职居民小组长(具体由乡镇党委认定推荐);
(2)具有中级以上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或驻临武县部队随军家属;
5.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临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现役军人;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郴州人才集团考试报名系统进行,具体报名流程如下:关注“郴州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页面—点击左下角“考试报名”进入系统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3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考试报名系统。
2. 报名所需材料:
①《2023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手写签名版扫描件及word文档;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
③非2023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
⑤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条件者: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在职网格员、在职居民小组长需提供乡镇党委出具的推荐表扫描件(附件3);具有中级以上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驻临武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推荐证明扫描件(附件3)。
3.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8:00—8月20日下午18:00。
4.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有疑问的,可进行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35-6266509)。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 笔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 笔试内容和形式:《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分值占60%,写作应用占4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 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笔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7. 笔试成绩公布: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郴州人才”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四)面试
1. 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
2.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
4.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郴州人才”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5. 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内评分。对于面试中参考人员拒绝回答、没有回答、出现严重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考官召集考官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 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7. 综合成绩合成与成绩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综合成绩合成与成绩排名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郴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如笔试成绩过低,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最终由临武县委组织部和临武民政局负责解释。
(五)体检
1. 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 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缺额替补:报考岗位体检入围考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该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考察
1.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要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将考察人选名单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县法院等部门进行资格条件联合复审。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
2.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定后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郴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统一调配岗位,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签订《城镇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一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在岗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自聘用开始(含试用期)1年内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因故缺额,该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接续聘用。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临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wx.gov.cn/)、“郴州人才”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6266509、0735-8882566。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临武县委组织部和临武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2023年郴州市临武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x件二 2023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x
附件三 2023年临武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推荐表.docx
中共临武县委组织部
临武县民政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