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聘硕士方案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32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是河南省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始建于1949年,1984年升格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1999年办学体制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河南省为主,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成为河南省博士学位一般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有管、工、经、法、文、理、艺、教八大学科门类。下设16个教学院(部),1个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乌拉尔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学校现有科研实验平台52个,其中省以上32个,包括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国际联合实验室2个,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工程研究中心9个,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1个,省工业设计中心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研究中心2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河南省新型品牌智库1个、河南省特色智库1个,河南省科技智库研究基地1个。省优秀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6个。建立了无人机研究院、大数据科学研究院等跨学科科研平台。
学校立足扎根中原大地,坚持转型发展、错位发展、创新发展战略,着力提升服务航空航天产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锐意进取,勇毅前行,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创新开放、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航空航天大学再谱新章!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总体负责学校招聘计划的制定及招聘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应聘专职教师岗、教辅岗(岗位代码15、16、17、18),且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不受择业期限制,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ua.edu.cn/)和由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以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公告为准)。发布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22日。
2. 重要提示: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ua.edu.cn/)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10。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报名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并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2.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并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
3.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8月23日。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包括本科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
(3)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
(5)根据相应招聘条件,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材料;
(6)个人简历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学校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ua.edu.cn/)公告。
笔试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人数。笔试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分类进行:辅导员岗和教辅岗采取演讲、答辩形式;专职教师岗、实验教师岗采取试讲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ua.edu.cn/)公告。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同一招聘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招聘岗位全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分数,并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我校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需及时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和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ua.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待遇
员额制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其他注意事项
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ua.edu.cn/)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71-61912665(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1912610(校纪委)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信息表
附 件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信息表
招聘 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专业 |
人数 |
备注 |
---|---|---|---|---|
专职教师岗 |
1 |
交通运输(空管或签派或机场运行方向)、交通管理等相关民航专业 |
1 |
|
专职教师岗 |
2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 |
1 |
中共党员 |
实验教师岗 |
3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
1 |
|
实验教师岗 |
4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
1 |
|
实验教师岗 |
5 |
机械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1 |
|
实验教师岗 |
6 |
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工程(水环境方向)专业 |
1 |
|
实验教师岗 |
7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材料加工工程 |
1 |
|
辅导员岗 |
8 |
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传播学及学校相关专业 |
7 |
中共党员,须同意派驻男生宿舍 |
辅导员岗 |
9 |
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传播学及学校相关专业 |
4 |
中共党员,须同意派驻女生宿舍 |
教辅岗 |
10 |
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学 |
1 |
中共党员 |
教辅岗 |
11 |
人文社科类(专业为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
教辅岗 |
12 |
审计、税务 |
1 |
|
教辅岗 |
13 |
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
教辅岗 |
14 |
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
1 |
|
教辅岗 |
15 |
档案学 |
1 |
|
教辅岗 |
16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
2 |
|
教辅岗 |
17 |
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
1 |
|
教辅岗 |
18 |
临床医学(内科学)、中西医结合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