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12人公告
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程序、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原则,做到招聘政策、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年龄条件,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
6.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普通话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或试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喀什零距离、喀什地区融媒)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25日(10:00-20:00)。
2.报名程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二维码附后)。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身份证照片、近期1寸照片、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或疏忽错报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三)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方式:
线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料申报,由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线下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带上所有证件原件到审查地点进行复审。
1.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7日——8月31日
上午:11:00——14:00
下午:16:00——19:00
2.线下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9月 5日——9月7日
上午:11:00——14:00
下午:16:00——19:00
4.资格复审地点: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三楼
5.资格审查要求:线上资格初审需考生按要求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的照片,线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参加资格复审事宜,请考生保证所提交的联系方式畅通。
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资格复审。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笔试
1.入围笔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笔试考试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9日
3.笔试地点: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
具体时间、地点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喀什零距离、喀什地区融媒)通知为准。
4.笔试内容:招聘岗位专业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考试采取全程录像。
5.笔试成绩公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命题组进行统一阅卷,并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融媒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喀什零距离、喀什地区融媒)公布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入围面试(实操或试镜)环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围。
(五)面试(实操或试镜)
1.面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11日
2.面试地点: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
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融媒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喀什零距离、喀什地区融媒)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实操或试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业务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考试采取全程录像。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
1.体检时间:由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2.体检地点:由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要求: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
1.考察时间:由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2.考察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需按要求填写《2023年下半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考察表、个人档案原件统一送交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参加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由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融媒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喀什零距离、喀什地区融媒)相关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通知下发后,未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报到及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六)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招聘工作组织部门(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相关事项
(一)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指定、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998-2309008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监督电话:0998-2610087(仅接受投诉举报,不接受考试报名政策咨询)
附件:
1.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3.2023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4.2023年下半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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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融媒公众号
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喀什地区融媒体中心代章)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