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武威市古浪县招聘辅警40人公告

来源:武威公安 2023-08-24 10:51:43

2023年古浪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效,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男性35名,女性5名。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古浪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3.现为古浪县户籍或者生源地为古浪县;

4.需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及明显疤痕,无红绿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净身高168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8cm以上体重符合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被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武威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方案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

(三)加分项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军人、消防官兵、医护人员的配偶子女,加5分;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3分;

3.退役士兵(含消防官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加3分;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参加各类军事技能比武在团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名次的,一次性加5分;

4.持有计算机二级证书的加1分,有计算机三级证书的加2分,有计算机四级证书的加3分;

5.具有格斗、博击、护卫、反恐等技能特长,获得相关证书并在市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1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2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3分;

6.具有驾驶技能,取得B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加1分;取得A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加2分。

以上加分项加分均加入笔试成绩。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情形的,只选一项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s://www.xbrc.com.cn)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古浪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9日18:00时。

4.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2023年9月10日18:00时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通过网络对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4.满足加分条件的,请携带相应的加分项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户籍、视力、辨色力和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按各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时长为8分钟,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

3.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应聘人员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与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仍并列的,重新进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确定后,通过网络对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且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后备补录人员库管理,后备期1年。1年内因放弃、离职、除名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按程序补录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辅警为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服装、装备、公用经费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本次招聘的辅警薪酬标准根据《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辅警人员服装和执勤装备按2000元/人/年配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六、其它事项

(一)所有考务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招考,未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和范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有关事项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招考信息均在古浪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西北人才网(https://www.xbrc.com.cn)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

(四)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各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事宜,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935-5824014(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监督电话:0935-5824010(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2309

七、特别声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古浪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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