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中队招录应急队员公告(第二批)

来源: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3-08-28 14:24:41

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中队公开招录应急队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中共连平县委办公室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办字〔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镇应急救援中队队员3名。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中队由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
 
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中队主要职责是:1、在防范和应对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城乡火灾、突发环境、旅游安全、学生溺水等事故及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承担事故灾害事件救援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全灾种全天候应急救援工作。2、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参与其他应急抢险救灾及镇委、镇政府交代的其他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向社会公开招聘,因岗位性质特殊,需经常从事外勤及夜间值班工作,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报名条件: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或汽车驾驶证;同等条件下有应急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等优先考虑。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9月6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三楼307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序排列):
 
1.《连平县元善镇应急救援中队应急队员报名登记表》、《连平县元善镇应急救援中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原件;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通知参加体能测试。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考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报名咨询电话:0762-4338810。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跑步1000米,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计分标准见附件3。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能测试工作由元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工作由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采取集中保密统一命题,面试题目由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编制,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担任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完成后3-5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布。
 
3.体能测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需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交体检表、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一)新录用的应急队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予以解除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队员工资待遇依据《连平县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标准执行,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八、未尽事宜,由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连平县元善镇应急救援中队应急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连平县元善镇应急救援中队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3:连平县元善镇应急救援中队1000米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连平县元善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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