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11人简章
来源: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023-08-31 16:07:32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8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位于长沙县路口镇,创建于1958年,经历60多年的发展,医院已成为集医疗、急救、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医院开放床位500张,在职职工400余人,是长沙县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和肿瘤防治中心,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长沙医学院和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实习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单位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到2023年8月30日。
(五)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如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主治医师职称者不作此要求)。
(六)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其执业证暂未注册执业范围的,执业类别及规培方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2023年通过执医考试尚未下发医师资格证的,可凭执业证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纳入长沙县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编内和编外管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2023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业务能力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1号楼4楼407人事科办公室。
3.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岗位及职数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立即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若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其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笔试当天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职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均入围)。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方能进入业务能力考察环节。
(四)业务能力考察(含资格终审)
根据招聘职数1:2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业务能力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时间为5天,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沟通协调能力等,业务能力考察结束后,根据招聘职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出现业务能力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线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业务能力考察成绩须达到80分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由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业务能力考察达到合格分数的人员中依业务能力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单位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合同签订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长沙县卫健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人员待遇
人员待遇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参照本单位同岗位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对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1—86105007(8:00—12:00,14:00—17:00)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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